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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承德高新区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及产业发展项目(南双庙村)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

2023-11-15 19:011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与科技发展局承德高新区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及产业发展项目(南双庙村)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已由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承高审批投资[2023]0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与科技发展局,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市级、区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与科技发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承德高新区上板城镇南双庙村。 2.2建设内容: 承德高新区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及产业发展项目(南双庙村)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新建100米长,14.9米宽日光温室,附属19㎡彩钢看护房;新建99米长,14.9米宽日光温室,附属19㎡彩钢看护房。 承德高新区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及产业发展项目(南双庙村)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标段:原有水泥路改造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孟家自然组透水砖铺装1054.13㎡;新增巷道透水砖铺装3539.25㎡;新修沥青混凝土路面增加一米宽人行步道透水砖铺装652.23㎡;安装太阳能路灯120盏。 2.3工期:1个月。(其中:设计要求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二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设计任务:(1)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2)按照相应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不断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最终满足送审要求。(3)提供施工所需的技术标准和施工图纸。(4)完成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服务工作。 施工任务:按设计文件完成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承德高新区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及产业发展项目(南双庙村)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德高新区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及产业发展项目(南双庙村)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承德高新区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及产业发展项目(南双庙村)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承德高新区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及产业发展项目(南双庙村)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标段:(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或道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1.3信誉要求:3.1.3信誉要求: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含联合体及其成员各方)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3.1.4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4 09:00至2023-11-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04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与科技发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承德广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高新区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铂悦山二期3幢12层1214号(仅限办公)
邮编:    
067000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陈艳强

联系人:    朴玲
电话:    
0314-2153211

电话:    0314-590192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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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9855727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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