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邳州市邢楼镇石膏矿采空区生态修复 造林绿化工程项目补充文件 公 告 邳州市邢楼镇石膏矿采空区生态修复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补充公告,为了更好的对采矿空区生态修复,本着专业公司做专业事原则,经多方参考意见,报专家组和领导批准,对原公告条款进行部分修改。现将有关事宜补充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邳州市邢楼镇石膏矿采空区生态修复造林绿化工程项目; 项目地址:江苏省邳州市邢楼镇青平村、北邢楼村 ; 招标项目:邢楼镇石膏矿采空区生态修复造林绿化工程; 招标单位:邳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二、招标内容。 生态修复造林绿化项目区,各标段地块内苗木的采购、种植和苗木成活的养护费用(一年)。 三、苗木品种及数量。(见原公告) 四、报名方式。 请各投标单位于2020年4月10日16:00前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委托书、信用证明、公司相应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苗木采购意向表(包括名称、详细规格、土球大小、采购地、数量、成活率措施等列表)代理人姓名及电话发至pzlyglk@163.com 邮箱进行报名登记,招标单位将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发送供苗邀请。 五、招标要求。(见原公告) (三)种植要求: 1、要求苗木种植横竖成行,与主要道路平行、垂直,苗木高低基本一致。 2、苗木最终验收时,需长势基本一致,主干、冠形、支架等,形成良好效果。 (四)本工程不限制一个标段 六、工程报价说明及工期。 1.本工程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方式,(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包括苗木运到指定材料成本价(单价和总价)、苗木综合单价和工程量报价(苗木栽植、养护和其他费用分析表),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票据等所有费用),结算按现场实际种植株数为准计算。 2.工期:在甲方要求的日历天内。 3、报价编制依据:《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及其附录,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函(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红章存档(凭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苗木材料价(单价和总价)、苗木综合单价和工程量报价(苗木栽植、养护和其他费用分析表),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详细预算书。 5、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人员表; 6、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主要机具设备及人员专业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 7、工作业绩,获得的各种荣誉(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红章); 投标人必须收到招标单位的邀请函才能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包含: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统一密封上交,原件开标现场备查;投标人法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或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 投标文件:正本壹套,副本壹套(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分别进行密封,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八、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定标原则: 1、将根据投标人报名材料,综合各方面发招标邀请函参加投标,未收到邀请函的视作淘汰。 2、将根据投标人报价,依据从低到高的报价排序,对投标人分别进行考察,自有苗圃或有相应业绩且信誉较好的确定为中标人候选人(不限制人数),候选人评标办法另行公布。 3、中标人确定:专家组将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各个因素,建议中标人(不限制一个中标人),最终由建设单位衡量确定最终中标人。 4、招标单位在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发现有串标、围标等哄抬价格情形,招标单位有权中止招标、重新招标,由此产生对投标单位的影响,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招标单位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详细标明所提供苗木的苗圃产地、苗圃管理人和联系方式,严格按照苗木品种分别进行报价。 九、付款方式。 1、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按照施工工期、招(邀)标文件规定要求完成本工程,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竣工初验前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 2、乙方完成工程总量的二分之一,支付乙方工程总费用的20%,工程竣工经初验合格后(甲乙双方及监理共同确认)在30个工作日内再付工程总造价的40%,工程自初验合格一年后经甲方组织人员按要求对已栽苗木的数量、质量、规格、养护等工程内容验收,绿化苗木成活率达到100%,待审计结束后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0 %。 4、支付工程款时凭正式工程税票结算。 5、乙方采用达不到要求规格的苗木,甲方有权不予认可计量,或无条件接受发包方按乙方实际栽植相应规格苗木市场价作折价处理后的认定价。成活率低于规定要求的每一个百分点扣减该苗木总价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 6、乙方每拖延工期一天,扣减乙方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 十、投标担保。(见原公告) 十一、答疑。投标人对此有疑问的,必须于2020年4月10日16:00之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版提交至招标单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出的异议进行统一答复。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邳州市恒山路4号 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整理中心 十三、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 2020年4月13日10时00分截止 开标地点:邳州市恒山路4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楼会议室。 十四、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海永13365298777; 陈小军13852239127; 孔祥永15862288330; 崔茂彬13852119245。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请参照邳州市正式招投标要求,本招投标工作最终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邳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4月8日 附件三:合同范本另外修订
- 发布时间:2020年4月9日
- 公司名称:邳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